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产业园建设项目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阶段公示工作,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产业园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4.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032.89平方米,新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验馆11517.76平方米,新建室外广场3166.30平方米,修缮原旧建筑650平方米,以及购置展示、体验等配套设施设备。
5.建设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瑞临线与永和街交叉路口东北侧。
图1 项目区位图
二、公示期
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等,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提供个人真实姓名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征集意见或建议的真实有效。
评估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11层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020—81033189转8851
电子邮箱:lkx1776560@126.com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0202513号-1 网站建设: 新网
热线电话:(020)81033189 (020)81034957
邮箱:cmjljy888@126.com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11层

关注公众号

手机预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