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道、海滨大道等绿地绿化美化项目(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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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0-31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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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拟对人民大道、海滨大道等绿地绿化美化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人民大道、海滨大道等绿地绿化美化项目(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拟对人民大道、海滨大道等绿地绿化美化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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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拟对人民大道、海滨大道等绿地绿化美化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CM-2023-1004-2

二、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大道、海滨大道等绿地绿化美化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03716.05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该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或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和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405号办公室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七、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该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或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含粤省事平台中的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审核。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行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405号办公室

十、磋商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405号办公室

十二、特别说明:1、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2、已领取磋商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三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zcmjl.com)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的为准。有关此次磋商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759-3369636

 

电话:0759-3628917

E-mail:cmjlzj@163.com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405号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39号

邮编:524000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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