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咨议局旧址消防安全提升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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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5-22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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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咨议局旧址消防安全提升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参加。
广东咨议局旧址消防安全提升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咨议局旧址消防安全提升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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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咨议局旧址消防安全提升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CMJLCG-2023-GZ010-1
二、项目名称:广东咨议局旧址消防安全提升项目(第二次)
三、服务期:不超过90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开具的开工指令日期为准。)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752780.00元。
五、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行业 划分 |
类别 |
数量 |
服务期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广东咨议局旧址消防安全提升项目 |
工业 |
货物类 |
1项 |
不超过90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开具的开工指令日期为准。) |
对广东咨议局旧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消防安全提升。其他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采购人需求) |
注:1、详细技术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采购人需求)”。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供应商已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 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 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招标代理一部并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现场获取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采用以下方式投标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
八、关于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环节。现已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投标人可按照下列要求自行前往踏勘。具体要求为:
(1)采购人单位在本项目投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标结束前三个工作日内可前往踏勘,具体时间为每日9:00-17:30。
(2)潜在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应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与馆内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0-83753901;
(3)潜在投标人在现场踏勘时应开具加盖公章的正式联系函件,并递交至馆方门卫登记后方可入内;潜在投标人进入场馆须遵守广州市及馆内相关防疫及参观规定;
(4)每个投标人同时进入馆内踏勘人员不得超过3人;进入场馆人员不得从事与现场踏勘无关的任何活动;
(5)因场馆安全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需要,进入场馆人员必须在馆方安保人员陪同下进入踏勘;
(6)每个投标人踏勘次数不得超过3次;
(7)如潜在投标人违反上述现场踏勘规定的,采购人单位有权拒绝人员进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5时00分(14时30分开始受理递交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会议室
十一、磋商时间:2023年6月2日15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会议室
十三、本次采购的磋商保证金为:本项目不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十四、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届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递交响应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磋商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磋商结果等职责。
十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采购人: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陈工 |
电话:020-81779587 |
电话:020-83753901 |
传真:020-81035818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2号大院2号 |
邮编:510163 |
邮编:510000 |
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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