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居家用品园区背部地块储备用地(镇湖)清表项目邀请招标文件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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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4-1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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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居家用品园区背部地块储备用地(镇湖)清表项目邀请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MJZCG-2023GZ002
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居家用品园区背部地块储备用地(镇湖)清表项目邀请招标文件
【概要描述】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居家用品园区背部地块储备用地(镇湖)清表项目邀请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MJZCG-2023GZ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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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人
(1)名称(盖章):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镇湖经济联合社
(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镇湖村委会
(3)联系人:许先生
(4)电话:13922209348
1.2负责本次招标组织工作的代理机构
(1)名称(盖章):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桥中中路159号桥康汇南塔11楼1101
(3)邮政编码:510000
(4)联系人:何工
(5)电话:13560121758 传真:020-81035818
(6)电子邮箱:GDCMZB@126.com
1.3招标项目
(1)名称: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居家用品园区背部地块储备用地(镇湖)清表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3)建设规模:备用地面积19.263亩,本工程清理地表杂草、杂树、灌木、建筑垃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6467.03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招标内容: 本工程清理地表杂草、杂树、灌木、建筑垃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5投标资格要求:
1.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5.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1.5.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5.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1.5.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5.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只包含经济标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6.1建设工程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6.2企业营业执照。
1.6.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6.4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聘书。
1.6.5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资料
1.6.6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资料
1.6.7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6.8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1正2副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封面、报价投标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余投标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证明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盖校对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8 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正本(1本)、副本(2本)一起包封;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
1.8.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每个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
1.8.3.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镇湖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镇湖村委会
1.8.3.2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居家用品园区背部地块储备用地(镇湖)清表 项目
1.8.3.3 2023年4月21日14 时30分前不得开封
1.8.4在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1.8.5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 投标人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
收件人: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2023年4月21日14 时00分 至2023年4月21日14时30分。 2.地点: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广州市白云区桥中中路159号桥康汇南塔11楼1101)。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14时30分 2.地点: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广州市白云区桥中中路159号桥康汇南塔11楼1101)。 3.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1.9.2投标文件提交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按1.9.1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交给招标人。
2.0.2招标人可按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 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86,467.0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0,368.59元。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各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且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且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3如果招标人认为所有候选方案均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依法重新招标。
2.4本项目不设投标担保。
2.5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2.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招标代理单位与招标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内相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附件1
建设工程投标书
致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镇湖经济联合社:
经考察现场和认真研究该工程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后,我单位愿按本表中所填写的投标金额和工期或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所修正、核实并确定的另一金额和工期承包工程任务。
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单位所编制的投标文件始终对我单位具有约束力,我单位随时接受中标。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行为的合同之一。
我单位保证将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开展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表
投标总价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工期 |
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级别: |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 接收情况 |
投标人代表 签名 |
手机号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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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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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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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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