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岗路门口岗大街48号自编1号、2号房屋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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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7-2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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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越秀区解南工业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燕子岗路门口岗大街48号自编1号、2号房屋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燕子岗路门口岗大街48号自编1号、2号房屋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概要描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越秀区解南工业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燕子岗路门口岗大街48号自编1号、2号房屋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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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越秀区解南工业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燕子岗路门口岗大街48号自编1号、2号房屋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CMJLCG-2022-GZ027
二、项目名称:燕子岗路门口岗大街48号自编1号、2号房屋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工作内容 |
项目工期 |
项目地点 |
招标控制价 |
1 |
燕子岗路门口岗大街48号自编1号、2号房屋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
20日历天 |
燕子岗路门口岗大街48号自编1号、2号房屋 |
680000.00元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以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2.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2.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需具在有效期内的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按附件一内容)。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1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遵守广州市建委《关于修订并重新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08]937号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企业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投标人有健全的有效的管理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等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投标人已投标登记并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7月30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招标代理一部进行投标登记并以下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应采用以下方式投标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提供,格式详见附件一)。
注:①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9时30分(9时00分开始受理递交文件)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2022年8月9日9时30分
九、磋商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会议室
十、本次磋商保证金为:本项目不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十一、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递交响应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磋商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磋商结果等职责。
十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解南工业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 |
招标人联系人:黄小姐 |
电话:020-81779587 |
电话:020-81857785 |
传真:020-81035818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西郊商贸中心南塔11楼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278号 |
邮编:510163 |
邮编:510000 |
广州市越秀区解南工业公司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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