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港进港航道维护疏浚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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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1-0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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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某港进港航道维护疏浚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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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港进港航道维护疏浚项目(招标编号:2021-JHNUZB-G1004)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下拨(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某港进港航道维护疏浚项目(第三次)

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招标范围:某港进港航道维护疏浚项目施工总承包,疏浚区域面积为14.70万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9687959.88元(人民币:玖佰陆拾捌万柒仟玖佰伍拾玖元捌角捌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港、澳、台及三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背景(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2本工程投标人资质条件:①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②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均有盈利,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的财务报表)。

3.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承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港池疏浚或航道疏浚工程业绩。业绩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时间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线查询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线查询截图);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和“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经济行为无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设置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如下:

3.6.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6.2技术负责人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港航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为公司正式员工,分公司社保人员可认定为本单位员工,子公司社保人员不可认定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查询证明。

3.7其他要求:

3.7.1保密要求:投标人保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7.2经营状态要求: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投标人所负责组织施工的项目未发生过被省级及以上安全主管部门通报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因违法分包、肢解分包或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转包等违反招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行为,被省级及以上住建、交通、应急管理部门予以通报、处罚的(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7.3已向招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完成了投标登记手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11月2 日至2021年 11 月 8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8:00 时,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授权委托人最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凭证等材料(加盖公章)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发送至电子邮箱:2016742357@qq.com,并电话与招标人确认。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包含图纸)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投标人。

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主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4.2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包含图纸)一套售价 0 元。图纸押金一套 5000元,押金递交方式同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凭转账凭证现场领取。

4.3已完成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因故需退出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向招标人递交退出投标的函,否则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参与后续工程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11 月 23 日9点0分至9点30分,地点为海南省三亚市大东海壹号度假村3号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人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查询证明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拒接接收其投标文件。

5.4因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人可至少提前2个日历天向所有完成了投标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已致函退出本项目投标的除外)发出延期投标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cmjl.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相关通知以上述平台发布信息为准。

7.监督部门

联 系 人: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电话:0898-38580261/38580262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

联 系 人:简助理

电    话:0898-38580928/1826262010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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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10.29)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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