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锦星花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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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1-1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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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锦星花园已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32757部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锦星花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锦星花园已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32757部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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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锦星花园已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32757部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面积约32913平方米,其中,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7060平方米,地上26层;其中裙楼部分建筑面积约7840平方米,塔楼部分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84.3米;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建工程、人防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屋架工程、钢结构玻璃雨棚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代理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勘察部分
  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测量等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各阶段设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4.2设计部分
  2.4.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编制方案估算书、初步设计及概算、基坑开挖及支护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深化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提供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
负责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总包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智能化设计、机电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高低压配电设计、绿色建筑咨询和设计、燃气设计、防雷设计、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含围墙设计)、幕墙设计、标识系统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市政设计(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接驳)、满足环保排放的设计、电梯工程、物业安防集中视频监控系统等。
  2.4.2.2主要的设计工作内容:
  (1)负责总平面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场地分期建设规划等工作;代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相应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负责设计、设备选型、编制项目概算;
  (3) 负责项目施工阶段装修、消防、水电煤气等的深化设计,并编制竣工图;
  (4) 设备选型意见及推荐品牌参考清单,提供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就本项目拟采用的机电设备、电子设备等的选型于初步设计开始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但不涉及专用设备;
  (5) 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必须满足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和招标人的编制要求,并全过程对概算评审论证的工作进行配合;设计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工程概算的准确性。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的工程量、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和价并按清单形式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中国、广东省、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
  (6)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安全评价,施工图审查等报批报建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分包要求: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如供水、排水、供电);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报招标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设计人承担。专项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需设计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由设计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经授权的图纸审核专用章或公章;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工作、成果负总包责任;
  (8)派专人按照招标人图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工作。相关工作包括且不限于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不含行政审批时间);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不含行政审批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10) 重要提示和风险提示:
  ①投标人的勘察设计方案需体现限额设计的理念,限额设计数额为招标人公布的施工最高投标限价;
  ②投标人的方案设计完成后须由招标人确认方可启动初步设计及后续工作;
  ③施工图审查按项目所在地市现行管理制度执行。
  2.4.2.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4.2.4勘察设计内容以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设计任务书中所列的有关工程内容为准。
  2.4.3施工部分
  (1) 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工程保修并配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工作;
  (2) 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需根据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在专用条款中明确,预算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3)负责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
  (4)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书面报招标人同意后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工作、成果及施工安全负总包责任;
  (5)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建手续、余泥排放证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6)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7)根据勘察设计结果实施地下工程。
  (8) 现场七通一平,包括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
  (9)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注:招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施工内容按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工程所列的开项为准。
  2.4.4综合协调管理部分
  实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做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管理工作。

  2.5工期:650日历天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120.37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8590万元;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450.3793万元;工程勘察费(含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投标最高限价为80万元。
  注: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费用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1.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3.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4.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3.4.7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1 月 20 日至2021 年 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登记资料(详见附件三)到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层1108房)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 2月 9 日14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层1108房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zcmj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32757部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59号十一层1108房

邮    编:       

邮    编:510163

联 系 人:       

联 系 人:何

电    话:      

电    话:020-81033189-8512、1356012175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cmzb@126.com

 

异议受理部门:32757部队
地址: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32757部队
监督电话:
 

 

2021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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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锦星花园招标公告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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